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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商业中经常有可能出现商标转让的情况,如果在签订转让合同的时候条款有所争议,或者被侵犯了,该怎么处理呢?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商标转让合同条款不合法应该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商标转让合同中的条款应该进行协商决定,如果有不合法的应当去除,如因此有争议,可进行诉讼处理。
什么是商标变更
一、什么是商标变更
根据现行《商标法》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申请。”商标的变更,是指变更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注册地址或者其他事项。申请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可以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如果要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则应当重新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按新申请商标对待,不能称为商标变更。
二、商标变更的主要途径
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内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倒座庙9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区分局二楼行政办公大厅)。
三、商标变更的注意事项
1、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
2、变更申请提交后,商标局受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
3、如果变更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4、变更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变更证明。
5、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变更申请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6、共有商标的变更申请核准后,变更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如果其他共有人需要,应申请补发证明。
7、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变更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8、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案例:
原告:兰州泰某水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金永俊,甘肃栖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兰州某旺水烟厂
委托代理人:杨某东,甘肃某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岳某成,男,汉族,现年45岁,现住金崖镇。
2010年4月23日原告与被告岳某成经商议达成商标转让协议,被告岳某成将自己所有的“太”字商标以2000元的价格一次性转让给了原告,当时双方履行了各自的义务。岳某成所属企业榆中鹏某水烟厂于2012年6月15日被工商核准注销,二被告于2013年1月7日又达成该商标转让协议,岳某成又以榆中鹏某水烟厂的名义将“太”字水烟商标无偿转让给了兰州某旺水烟厂,并且以商标丢失为由欺骗国家工商总局补领了商标证书,后因双方商标办理过户转移发生纠纷,原告依法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作出了《2013》兰民三初字第48号民事判决书,原告胜诉,二被告败诉。第一被告兰州某旺水烟厂不服一审判决,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最终于2014年4月11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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