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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著作权法百年加眸

来源:昆山律师   网址:http://www.lscqzs.com/   时间:2015-04-04 1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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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10年《大清著作权律》颁布开始,中国著作权法律历经百年。2010年10月14日至15日,国内外400余名知识产权领域的专家学者,出席了“中国著作权法律百年国际论坛”,并总结了著作权制度历史经验。

  起点:百年前的探索成就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

  自从1710年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英国《安妮法》颁布300年以来,在技术进步和社会效率两个巨大的轮子的推动下,人类的作品传播途径,由纸制图书这样一个单一的介质,发展到了数字技术,乃至互联网技术这种高科技时代。著作权的内涵和外延已经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著作权已经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和文化进步的一个重要力量。

  “著作权法律在中国历史上并非虚无,正如中国几千年的法文化,真真实实地存在过。清末修律,正是一个法律近代化的一个新起点。100年来,中国的法律,有着很多不可言状的过去……”沈家本先生的曾孙、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沈厚泽出席本次会议,他的发言将人们的视野,带回了历史。

  中国作为发明印刷术的国家,著作权制度的产生,却经历了非常复杂和曲折的过程。19世纪中叶,西方国家的著作权保护开始走向国际化。1902年至1903年,根据《辛丑条约》的规定,清政府派代表在上海与美、英、日等国代表分别谈判修订商约事宜。其间,美英日三国提出了中国应从速立法保护三国产品在华的知识产权(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的强烈要求。这次谈判,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清王朝的著作权立法和著作权制度的建立。清朝宣统二年,也即1910年,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大清著作权律》颁布。

  武汉大学知识产权高级研究中心副教授王清认为,晚清社会面临的诸多内外因素促成了《大清著作权律》的最终颁行,但是,内在因素是决定性的。1898年实施的《振兴工艺给奖章程》、1903年实施的《奏定学堂章程》等全国性、地方性行政法规所包含的著作权法规范,在权利主体、权利内容和立法目的方面,与《大清著作权律》一脉相承,因此成为促成《大清著作权律》最终颁行的奠基石。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春田认为,在《大清著作权律》颁布之前,中国也已经有了保护著作权的实践。1903年10月,严复翻译的《社会通诠》出版时,张元济所在的商务印书馆跟他签订合同,明确约定版权系稿主所有,这被学界认为是中国最早的著作权合同。

  意义:著作权立法史上的里程碑

  学界认为,1910年《大清著作权律》的诞生,中国才有了现代意义上的著作权法。《大清著作权律》的颁布,第一次以成文法形式、条款章节的布局、不同层次的法律术语、私法类型的体系,勾勒出了中国的著作权法律制度,比较完整而又因时因地制宜地将西方著作权保护理念移植入中国,开创了中国近代著作权法律制度建设的崭新局面。《大清著作权律》的立法精神和法律理念深刻影响着此后我国不同历史阶段的著作权立法,为20世纪初变革中的中国确立著作权概念、树立公民著作权法律意识起到了奠基性作用,为封建帝制结束后的中国著作权法立法奠定了重要基础。可以说,《大清著作权律》是中国著作权立法史上一座里程碑。

  遗憾的是,由于清朝于法律颁布一年后覆灭,这部法律在中国实质上并没有被真正实施。

  重生:著作权法制度真正建立

  鉴于历史原因,在我国大陆地区,真正的著作权制度是建立于改革开放以后。1986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首次明确,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颁布,以及2001年的修订,以及此后的一系列的相关法规和司法解释的相继实施,形成了既履行条约义务,又适合中国国情的较为完整的著作权法律体系,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的著作权行政管理与司法相结合,政府型的管理与社会组织集体管理相结合的著作权保护制度。

  具体而言,现行著作权法律主要由“一法、四条例、两办法”构成。一个主法,1990年著作权法(于2001年第一次修订和2010年第二次修订);四个条例,即2002年著作权法实施条例、2002年实施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2005年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2006年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两个办法,即2003年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05年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学界认为,迄今为止,中国已经有了比较完备的著作权法制度。

历史、当下、未来

  “中国社会起伏跌宕,翻天覆地,历经专制集权的传统封建社会解体,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过渡和社会主义的兴起。伴随社会更迭,知识产权制度在中国可以说是诡异、起起落落以致水穷水富、起死回生,到现在,可以说是从头做起。”学者感慨,随着著作权意识和观念在民众中日益普及,20年来,中国的著作权法制建设取得了在过去百年终所未能取得的重大成就。正如一些外国学者评介,在知识产权史上,中国20年所完成的这一切,速度独一无二。

  回首百年,当下突进,却非历史最初的选择。实践证明,知识产权是一个战略问题,涉及国家的生存、发展,涉及基础和权利。诚如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马晓莉博士所言,中国著作权立法近代化过程中,中国与西方、制度与观念的冲突、并存以及相互作用是一个难以回避的事实。因此,面对历史和现实,最好的选择是立足于中国社会圆通和包容的文化传统,超越非此即彼,探索两者的并存和互动,从实际出发寻找出路。1910年《大清著作权律》颁布开始,中国著作权法律历经百年。2010年10月14日至15日,国内外400余名知识产权领域的专家学者,出席了“中国著作权法律百年国际论坛”,并总结了著作权制度历史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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